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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電腦科

教學宗旨

為智障學生而設的普通電腦科課程,旨在:

  1. 教授有關資訊、通訊及電腦系統的基本知識、概念及應用;
  2. 發展學生解決問題及提升其溝通能力,以鼓勵學生運用批判性思考及創意思維;
  3. 培養學生成為能幹的、有效率的和有自信的資訊及通訊科技的電使用者,懂得分辨資訊,並有道德地使用資訊及通訊科技,藉以支持他們終身學習;及
  4. 提供機會讓學生親身體會資訊及通訊科技對知識型社會所帶來的影響,從而培養學生的正面價值觀和積極態度。
學習目標

十二年的普通電腦科課程(輕度智障學生)擬幫助學生在「知識和理解」、「技能」、「價值觀和態度」三方面達至以下各項學習目標︰

 

知識和理解

  • 理解電腦系統的組織和系列,其與硬件、軟件及數據之間的相互關係;
  • 認識使用資訊及通訊科技有關的社會、道德及法律方面的問題。

 

技能方面

  • 有效、有道德地運用及辨識一系列的應用軟件,以支援資訊處理及解決問題;
  • 顯示個人對各種問題的理解,並懂得運用資訊及通訊科技來解決問題。

 

態度方面

  • 體會資訊素養和使用資訊及通訊科技共享知識如何影響人們的決定和改變社會;
  • 成為富責任感和有道德的資訊及通訊科技使用者。
評估方法
  1. 進展性評估
    課堂觀察:老師會透過以課堂觀察、工作紙、練習等形式為學生進行進展性評估。
  2. 總結性評估
    本科為小三、小六、中三及中六級學生訂定總結性評估,評估模式包括筆試及技能,以考核學生曾學習「課程架構」及「預期學習成果」中所提及的知識、技能及態度。